我省绿道建设标准10月底起执行

06.09.2014  11:42

      近日,省住建厅出台《福建省绿道规划建设标准》,对各类慢行系统的设置作出规范,10月30日起执行。

      标准明确,绿道选线要尽可能体现福建自然特色、历史人文景观等,并尽量选取生态条件优越、方便群众的地段。

      按照标准,慢行系统将分为都市型、郊野型、生态型三类,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设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都市型绿道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宜设置综合慢行道;步行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小于2米,与市政道路结合时不小于3米。郊野型、生态型步行道设置宽度均不小于1.2米。郊野型综合慢行道宽度不小于3米,生态型综合慢行道不小于2米。都市型、郊野型、生态型慢行系统单向设置自行车道时,一条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小于1.5米,两条车道的不小于2.5米;双向设置自行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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