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绿灯亮红牌 漳平人大护航陪审工作

09.05.2016  11:15
  今年2月下旬,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庭审现场旁听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审理,对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存在的不足“把脉支招”。这是漳平市法院持续推动“无袍法官”队伍建设的其中一项举措。

  “2013年以来,我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庭审3329件,一审案件参审率达98.18%,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6.27%,‘无袍法官’队伍的优势越来越凸显。”漳平市法院政治处主任叶庆章说。

  动真碰硬 解决发展难题

  在漳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陈永全等23名人民陪审员作了任职表态发言,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问与甄选。

  林某和陈某某2名“老资格”的人民陪审员因很少参加陪审,履职不到位,未能获得职务任命。“坚决让不作为的人民陪审员‘下岗’!”漳平市人大常委会明确表达了敢于动真格,助推人民陪审员队伍良性发展的态度。

  “法院及时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我在大陆发展茶产业的信心更足了!”台商苏力弘因投资建设高山茶园,与该市永福镇村民发生承包纠纷,在台胞陪审员李志鸿的大力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为维护台商合法权益,打造平安创业园,2011年5月,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地方人大工作”课题调研后,建议漳平市法院在成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的基础上,适时聘请长期在漳平投资兴业、在当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熟悉两岸政策法规和风俗人情的台商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台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调解及纠纷化解,保障台商合法权益。同年7月28日,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漳平市法院提出的议案,任命台商李志鸿、陈添洲为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

  2013年以来,该院台胞陪审员与法院审判人员优势互补,参与调处涉台纠纷29件,共同为台湾农民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指点迷津37人次,维护了创业园的平安与稳定。

  把好关口 组建过硬陪审队伍

  漳平市法院在选拔任命人民陪审员前,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认真把好推荐关、素质关和程序关三大关口,确保遴选出品行端正、素质过硬、参与热情高的人民陪审员。

  2013年11月28日,漳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李振清、韩高辉、卢炳立、阙茂文、姜贞旺等5人为“生态资源专家型”人民陪审员。

  该院生态资源庭庭长李文龙介绍,几年来,5名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参与林业案件庭审36件,成功调处林业合同纠纷、林地承包纠纷17宗,撤诉9件,陪审资源的优化配置产生了实实在在的质效“红利”。

  针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漳平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该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正确认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地位、作用,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实现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

  在推动陪审员队伍建设过程中,漳平市法院在组织新任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审判业务、司法礼仪、陪审技巧等岗前培训的同时,强调以案释法,注重经验交流,逐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专业素养,使参与审判的人民陪审员真正做到既要审,又能判,有效扭转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局面。

  建言献策 完善陪审员队伍建设

  为了解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的情况,助推陪审制度完善,漳平市人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或视察,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旁听案件活动。

  同时,漳平市法院经常邀请人大代表共同深入陪审员所在单位和部分当事人所在乡村,通过观摩庭审、查阅卷宗、调查走访和座谈了解,掌握陪审员的思想状况、履职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无袍法官”们排忧解难,提供“阳光雨露”助其成长。

  “因吴某成犯罪被判刑,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吴某成的该市人民陪审员职务。”漳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依法免去了吴某成的人民陪审员职务。

  “吴某成被免去陪审员职务,对我们震动很大。作为一名陪审员,除了要扎实履职之外,还要保持清正廉洁。”陪审员林永全说。

  响鼓仍需重锤。漳平市人大在第30次常委会会议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该市法院积极采取措施,落实陪审员在履职过程中与法官的同职同权,充分激发、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同时,漳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协调、落实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