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提高绿化率属于政府责任 应设专款并专用
走出“工资捐树”的治理困境
提高绿化率属于公共政策与政府责任,随意压到个体身上,不是层层施压,而是层层卸责。倘若真该由财政负担的项目,那就要设专款并专用,决不能随意克扣随意划拨随意使用。
据报道,甘肃临洮公职人员工资被克扣,引发反弹。这些“吃财政饭的”教师医生公务员,每年都会被扣除一个月工资的10%作为“树苗费”捐助款。当地官员解释称,义务植树的任务推不动,只好出此下策。没人自愿种树,义务植树效果不理想,就直接扣款找人代种,法律或政策依据何在?走出基层治理的困境,着实考验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智慧与公信力。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绿化费”在2013年已被明令取消。就在同一年,临洮县政府发布《临洮县全民义务植树暂行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全县干部职工义务植树所需苗木费采取所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捐助每月工资10%的办法解决。
说是捐助,实际上都是由县财政局直接代扣的。
工资就是工资,捐款必须自愿,这是起码的是非观念。公职人员的工资薪金主要来自公共财政拨款,部分属于自收自支,均受法律保护。提高绿化率属于公共政策与政府责任,随意压到个体身上,不是层层施压,而是层层卸责。倘若真该由财政负担的项目,那就要设专款并专用,决不能随意克扣随意划拨随意使用。
强扭的瓜不甜。一方面,很多人对此颇有微词,本来就不高的工资还被砍去一刀。另一方面,集体扣款与使用也模糊了义务植树的内涵,结果树是年年种,人们心中的绿色理念却没种下。道理很明白,有些事情不是单纯花钱就能办好的,简单粗暴拍脑袋执行下去很可能适得其反,落得两头不讨好。
即便义务植树确有困难,也要沿着法治轨道来想办法解决。实际上,法治化是成本最低、收益可观的理性选择。义务种树说到底是让每个公民主动自愿尽责,法治化就是要把公共的责任分解为每个人的自觉,通过引导和适当的经济激励来释放绿色合力。如果一厢情愿、急于求成,违背义务规律来霸王硬上弓,好事也难落实,实事也难办好,在临洮强扣绿化费事件中,县财政3年来共扣款1380万,不仅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买账,还引来公众对“绿化费”是否被截留的质疑,得不偿失。
退一步讲,如果财政真有困难,义务捐款积极性又不高,那也要分个轻重缓急。西部贫困县也是生态脆弱区,需要公共补贴的种树经费要想办法增收节流。又或者,可以考虑一下林业经济,看看怎么样能既让企业盈利,又让生态改善,还可为财政减压。办法总比困难多,不去实地探索就搞摊派实在跟不上发展的节拍。
此外,还要看到,公务员也好,教师医生等事业编制人员也罢,他们也都是普通人,也有工作的压力与生活的烦恼,每人四五百元的支出对任何家庭都不是可有可无的小数目,不能说扣就扣。可以说,维护基层公务员以及教师医生等事业单位员工的权益,与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美,一个都不能少,都要在统筹兼顾的平衡木上走稳走踏实。
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井桥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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