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自救性犯罪现新特点 团伙犯罪引关注

11.08.2014  00:24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和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发布《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研究报告》,指出农民工维权自救性犯罪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团伙犯罪甚至发展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应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报告》中的案例显示,高某等三人在建筑工地做工,因被拖欠劳动报酬,多次找老板协商、向政府相关部门寻求解决未果后,他们爬上塔吊,引发现场秩序混乱;黄某等人为了上访问题得到当地政府解决,在北京上访人员接济服务中心故意损毁财物……报告分析,近年来,农民工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涉案人数较多或共同犯罪的特点明显,有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趋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副主任姚艳姣:

姚艳姣:打工,因为他们面临很多生存的压力,正是因为基于老乡的关系、地缘的联系,出于彼此的关心,很容易来形成这样的犯罪,我们社会应该对农民工自救性犯罪尤其是涉嫌寻衅滋事、涉嫌妨害公务,要引起充分的重视。

报告》同时指出,农民工接受雇主安排,因另类“职务犯罪”被追究刑责的案件应引起打工族的警觉。

姚艳姣:这些农民工在北京求职的过程中,被招聘到一个公司去从事话务工作,后来就发现整个公司虽然是合法注册的,但是公司从事的却是犯罪的活动,在打掉这个公司的同时,除了法定代表人之外,他们很多普通的员工,话务员,也都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以往,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有时因没有办法提供困难证明无法获得援助,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指导处副处长丁天球透露,在18个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城市,将建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

丁天球: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这些适用速裁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不管他经济状况如何,只要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我们在18个试点城市都要提供法律援助。(记者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