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考评优可发绩效奖金

18.08.2014  16:07

  原标题:考评优秀 可发放绩效奖金

  漳州出台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被评为差的,将对主要领导进行效能告诫

  海峡导报8月18日讯 在漳州市对县(市、区)和开发区的绩效考评中,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干部职工发放绩效奖金;考评结果为差的,对主要领导进行效能告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弄虚作假 考评为差

  近日,漳州市出台《漳州市201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称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机关绩效考评结果将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同时,单位被效能问责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考评等次定为差。

  该方案的实施范围分为县(市、区)、开发区绩效考评,市直机关绩效考评,向上争取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考评及“三维”招商项目跟踪落实专项考评。考评包括 公众评议

  其中,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机关绩效考评办法,采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此外,所有绩效都会根据考评结果分等次,要是有关部门违反了以下5种情形,将降低一个考评等次:任现职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不依法办事或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出现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区)和开发区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应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的事项未进驻又未经同级政府批准的,经督促仍未进驻的。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见习记者 赖雅红)

【责任编辑:伊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