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 新农合城镇医保“三合一”

02.02.2016  10:03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福建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上获悉,2016年,我省各地将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管理体制整合。

  6月底前各设区市

  完成“三保合一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整合基本医保政策。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两项医保制度,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实现政策层面“六个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和统一基金管理。二是理顺管理体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

  其总体思路是第一步整合医保经办机构,3月底前省里制定出台推进市县基本医保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各设区市要在4月底前制定出台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6月底前完成各设区市“三保合一”和统一经办管理。第二步归并整合相关行政管理职能。

  医院院长将实行目标年薪制

  今年起,我省公立医院院长将实行目标年薪制。院长目标年薪由财政全额承担,将由基本年薪和管理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医院院长年薪制能够从源头上切断院长收入与医院收入的利益关系,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目前省里已经初步制定了2016年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主要从社会效益、医疗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设定考核指标。各地可结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院长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按相关程序予以免职。

  鼓励医师医联体内多点执业

  此次会议提出,2016年,福建将推广厦门、长汀分级诊疗经验,省级确定9个重点联系县,加强监测与评估。

  推广厦门、长汀经验,先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入手,实行“三师共管”,让资源、人才下沉,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取得成效后再逐步扩大病种。推动建立跨区域医联体,鼓励医师在联合体内多点执业,建立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便捷的转诊通道,构建集治疗、康复、长期护理、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完整连续的服务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另一方面要完善差别化的价格、医保等政策配套,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

  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据测算,我省每年新增出生人口可能超过20万。高龄产妇比例增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任务进一步加重。

  今年,我省将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市县级妇幼保健专科建设和综合医院产儿科建设,进一步完善孕产妇、新生儿、儿童危急重症救治网络,提高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推动婚检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整合,做好高龄孕产妇、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和指导,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记者 林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