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给不文明养犬拴上“责任之绳”

22.08.2020  01:01

  20日,扬州警方出台整治不文明养行为新规:遛狗不牵绳,犬绳超过2米,最高罚款200元;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8月20日中新网)

  最近有人遛狗没牵绳,导致一名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此事引发热议。其实,就算没有老人因狗而丧命的事件,养宠当中的种种弊端也不能忽略。那些没有栓绳乱跑乱串的狗,除了惊吓他人,在草地上拉出的“粪便”,也是为环境造成的危害。对于遛狗不牵绳,一直饱受争议,虽然养狗是个人的自由,也是自己的私事,可是由于处理不当,监护不力,造成的危害,有时并不是赔点钱就能弥补的。

  养狗不栓绳危害不容小视。话题回到哪位无辜的老人身上,好好的本来可以颐养天年,却因为人家的一条狗,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也给子女带来巨大的悲痛。幸好死者家属很善良,不强势追责要求赔偿,但是那位遛狗女孩发现老人倒地后竟然不闻不问直接离开,狗主人和女孩家人事发后更是闭门不应,这不是意外那么简单,而是没有担当的体现。这样的行为,不能简单用道德来规范,尤其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受害者的正当权益。

  文明养狗是作为一个文明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是必须遵守的义务。遛狗不栓绳,全国多地也出台了惩罚措施。扬州不是第一家,但是扬州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融合扬州的实际,发布《关于加强文明养犬的警方提示》,其中第一条就规定:携犬出户必须牵绳,且犬绳不得超过2米,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违者,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处罚是一方面,关键是通过处罚能让更多人明白,如何规范饲养宠物,做一个文明的养宠人。

  用法律给不文明养犬拴上“缰绳”,能促使更多人更好履行文明养犬的责任。如今扬州警方规定,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禁止在主城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车。违者,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系犬绳出户造成犬只伤人,驱使或放任犬只伤人,除了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尤其是禁止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携犬人应当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如果做不到,也将受到20到200元的处罚。如今,文明养犬,有法可依,养宠物再也没有任性的权利。

  养犬人应当配合、服从小区物业人员的劝告和管理;应当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的管理。切不可肆意妄为,否则等待自己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晋安区文明办 黎昌)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