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招录取工作结束 九种情形大学生不能转专业

26.08.2014  12:26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7月1日开始,8月22日全部结束。全省共有22.2万人参加6月的普通高考、4.3万人参加1月的高职入学考试,累计录取新生23.03万人,录取率为86.9%。其中,本科13万人、专科10.03万人。

            据介绍,今年是招生录取工作管理最严格、最规范的一年。招生录取期间不增加招生计划,本科各专业之间不进行招生计划调整,专科校内招生计划只允许长线专业往短线专业适度微调。各批次投档后各高校(专业)最低投档分也首次通过省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今年本一批、本二批院校常规志愿数,分别从4个、6个志愿增加到6个、10个,考生常规志愿满足率达97.8%。各批次均实行两次征求志愿录取,较往年增加1次,院校之间的生源分布更均衡、未出现断档现象,公、民办本科高校全面完成招生计划。省内紧缺急需专业定向招生情况良好。

        公办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专业与热门科类高职院校总体生源较好。医学护理、师范、财经以及建筑类专业成为考生的热门选择,物联网技术、通信技术、汽车维修、船舶轮机、动漫设计、软件技术等专业满足率较低。今年省内还有个别高职院校的计划完成率低于50%,主要为民办院校和部分农林类公办院校或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昨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我省高校学生在9种情形下不能转专业。

  这九种情形为: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含外国语保送生、定向生、国防生、小语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免费师范生(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的除外)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本、专科学生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中职推荐免试);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转专业的;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处于毕业学年的;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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