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前总经理:经销商不愿卖合资奔驰 因进口返利高

26.08.2014  12:39

  【产业·公司】经销商称,车厂更该罚

  车厂称,我们依法经营不该罚

  罚款归地方,地方反垄断更积极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白朝阳|北京、四川报道

  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其中,对日本住友等8家零部件企业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企业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

  而就在几天前,德国三强ABB(奥迪、宝马和奔驰)也接连“中招”。

  8月17日,江苏省物价局的消息显示,对奔驰汽车的调查已经掌握了相关证据,确定奔驰汽车对下游的零部件价格和售后保养价格进行控制,属于典型的纵向垄断。此前,宝马品牌经销商已经先人一步领到罚单。随即,奥迪方面也承认其在华垄断行为违法,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经销商:不应只罚我们

  8月13日,湖北省物价局召开规范汽车销售中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通报了武汉4家宝马4S店协商统一收取PDI检测费(即新车检测费)构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并依据《反垄断法》对4家宝马经销商给予行政处罚,罚款总金额达162.67万元。

  湖北4家宝马经销商因价格垄断被罚后,有传言称,国内多数4S店限价限区域销售的做法也涉嫌纵向垄断,或将被罚。

  汽车垄断主要包括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所谓横向垄断是指多个经营者形成价格同盟;纵向垄断是指经营者(汽车厂商)将交易相对人(经销商)向第三人(消费者)转售商品(整车或者零部件)的价格固定化,或者限定最低价格。

  四川某豪华品牌4S店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车厂对4S店限价限区域销售的做法很普遍,这些都是依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行的,如果要罚,那也不能只罚经销商,对经销商的处罚应该是其次的,处于利益链上游的车厂才是主流。

  一位行业权威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办法》下,车厂和经销商的利益并不平衡,经销商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和被控制地位。车厂将车卖给经销商很容易地实现了利润,却很少再考虑经销商的困难,此次反垄断调查,车厂应该是被调查的主要对象。

  此外,该权威人士称,之所以此次反垄断调查都是江苏、湖北等地的物价局打头阵,而非国家发改委,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在调查时更有积极性,一方面罚款收缴后归地方所有;另一方面,被调查的车厂都不是当地企业,不会对当地经济产生影响。

  “目前,经销商的生意很难做,卖新车根本不赚钱,只能靠售后服务挣钱。”上述4S店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近年来,售后服务的利润开始下降,尤其是此次反垄断调查开始后,经销商都下调了零配件价格。该负责人说,无奈之下,公司只好开始拓展二手车业务。在该4S店,《中国经济周刊》发现,新调整后的汽车常用备件价格都被裱装并挂在了大厅的墙上,该店销售的几乎所有车型的备件价格均有下调。

  车厂:法律和规章打架,我们是依法经营

  此次反垄断调查,车厂被舆论视为车价高、维修难的罪魁祸首。但在车厂看来,他们的做法却是依“”经营。

  一位豪华车品牌的车厂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现在,企业的行为都是依照《办法》进行的。虽然说《办法》和《反垄断法》打架,但前者出台得早,针对车厂、经销商的利益关系规定得更细。《办法》依然现行有效,企业依照《办法》经营就不该受到处罚。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由商务部牵头、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参与制定,2004年12月8日审议通过,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依据《办法》,无论进口整车、合资品牌还是本土品牌汽车,汽车制造商及其总经销商都有设立和控制经销网络的权利。这些年来,车厂全面控制了由4S店承担高额成本建立的经销网络,在有些人看来,这涉嫌“纵向垄断”。

  此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反垄断法》是国家的大法,而《办法》是一个部门规章,执法应依据《反垄断法》进行。

  对此,汽车行业知名分析师张兆钧却持不同观点。他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法律和部门规章打架,责任不应该由企业来承担,只有法律法规相一致,企业行为才能有据可循,否则企业怎么做都不对。

  8月8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目前《办法》正在修改,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正在参与这项工作,未来将更多地考虑经销商利益。

  上述豪华车厂内部人士认为,《办法》的修订或者废止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但在具体调整前,现行的《办法》应该依然有效;即便是《办法》调整后,也应给企业留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整,汽车销售网络建设是车企和经销商多年努力的结果,调整不是几天就能实现的。

  消费者获利有限

  8月初,汽车反垄断调查突然发力,车企们闻风降价。业界认为,这将很大程度上刺激我国汽车市场销量,加速车市变革。

  董扬则表示,“企业主动降价是好事,因为进口车、高档车利润偏高是事实。我做北汽集团总经理时就发现,经销商愿意卖进口奔驰,而不愿意卖合资奔驰。为什么?因为进口车利润高,返利点高。”他认为,通过此次反垄断调查,有助于遏制进口车和高档车的暴利现象。

  但是,董扬也表示,汽车新车市场是两个市场:豪车市场和普通车市场,豪车降价也不会降到和普通车同样的价位,对市场整体规模和普通消费者影响非常有限。

  此外,在汽车售后环节,此次反垄断调查的影响也值得关注。

  知名汽车分析师贾新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办法》并非一无是处,目前,在汽车零配件领域存在诸多假冒伪劣产品。而在《办法》的规定下,厂商对授权经销商零配件供应渠道实行控制,可以保证经销商提供给消费者的零配件都是正品。若《办法》调整后经销商的零配件供应渠道不受限制,产品质量不一定能得到保证,到头来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一位豪华车经销商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他认为中国汽车市场的诚信机制经不起考验,在目前市场状况下,零部件渠道一旦放开,势必假货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