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购车与4S店起纠纷 经调解退定金1万元

21.11.2015  13:34

  福州新闻网11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林钟) 今年9月份,消费者林先生向12315热线投诉,称其在某汽车4S店购买汽车,发现购车合同上出现6400元的额外费用,而4S店事先未告知。消费者要求4S店取消该费用或退还已支付的1万元购车定金,双方因此发生消费纠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赶往4S店进行调解。4S店销售人员称该费用为货款服务费用,在签订合同前就明确告知消费者,有录音为证,且消费者已签订合同,若拒绝履行则构成违约。消费者称该费用是签完合同后销售人员增加的,而且在得知有该笔费用后,自己已明确告知销售人员不接受。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

  为明确责任归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反复听取录音,录音显示消费者在得知合同上出现该费用的第一时间提出疑问,并称不接受该费用,销售人员也曾作出承诺,若消费者坚持不接受该费用,可退订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向该4S店负责人认真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其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不当行为。最终4S店同意退还定金1万元,消费者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