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经济执法处着力“六化”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新常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2017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更好地服务审计业务工作,近日,省厅经济执法处积极谋划、周密部署,着力在“六化”上谋好篇、布好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新常态”。
一是纪律教育要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政治理论学习之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提高处室人员对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提升纪律规矩意识。
二是政商关系要新型化。要坚持“一审二帮三促进”原则,分清公私关系,坦荡真诚与企业接触交往,主动靠前服务,寓服务于审计监督之中,真心实意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帮助企业排扰解难,保持与企业家清白、纯洁关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切实做到亲近不逾矩,清廉不懈怠。
三是项目开展要高效化。要重点围绕《福建省审计厅2017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和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省厅重要会议议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充分整合审计资源,深化导师带徒活动,灵活应用各种有效的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加大效能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高效完成。
四是绩效管理要精细化。要认真贯彻《福建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准确把握审计业务工作与绩效指标设置的结合点,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促进审计业务工作绩效全面提高,推动机制创新项目开展。
五是考评运用要导向化。要严格执行省厅制定的有关绩效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项目评比、绩效奖励惩处等挂钩制度和措施,突出“能者上、庸者下”的考核导向,充分调动处室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正面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达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六是责任追究要规范化。要抓好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中关于效能问责的有关规定,积极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对于工作中敷衍塞责、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建议予以严肃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提升工作执行力,以问责促规范,以知责促履职。(省厅经济执法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