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支队会同法院返还受骗群众投资款320余万元

12.06.2015  10:24

近日,由经侦支队侦办的中爱爱心老年公寓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经侦支队会同法院执行部门将320余万元赃款返还177名受害群众。福州电视台《法眼》栏目进行专题报道,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2013年2至4月,犯罪嫌疑人石某春、包某华等人租用福州市台江区金源广场东区25楼A1、A2室,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延寿县中爱爱心老年公寓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爱公司台江分公司”),雇佣业务员,针对老年退休人员群体,采取发放宣传单、电话随机推销等手段,以兴建老年公寓缺乏资金为由,以每月固定返还2%利息为诱饵,向177名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20余万元。

经侦支队接案后,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组织专门力量,摸清该犯罪团伙的活动规律,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同时,迅速对涉案帐户进行冻结查扣,悉数追回受害群众投资款3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