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十三届“爱鸟周”活动的通知
20.03.2015 21:38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今年3月25日-31日是我省第三十三届“爱鸟周”。30多年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省各级林业部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积极作为、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爱鸟周已深入民心,成为影响广泛的生态文化品牌和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平台。为做好本届爱鸟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候鸟保护,守护绿色家园
二、主要内容
各地要结合当前我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形势和当地实际,广泛开展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学知识,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福建、清新福建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全民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
(三)展示我省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传播生态保护正能量。
(四)号召全社会密切关注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非法经营贩卖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协助收集、提供信息,构建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各界和公众协同作战的长效保护执法机制。
(五)引导广大民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理念,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形式
各地要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节约开支、注重实效”的原则,可采取以下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举行福建省第三十三届“爱鸟周”活动的启动仪式,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爱鸟周”活动。
(二)组织志愿者、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员等深入社区、乡村和学校等场所开展宣教活动。
(三)举办野生动植物摄影、书法、绘画展览,征文比赛、科普讲座、文化演出等活动,展示美丽福建、清新福建生态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
(四)举行“拒食野生保护动物”、“不笼养野生鸟类”、“不采挖野生植物”、“科学放生野生动物”等主题签名活动、论坛,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的同时,引导群众不要去购买野鸟等野生动物放生、饲养,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反而引发乱捕滥猎、伤害野生动物等情况的发生,也防范不科学放生导致外来物种入侵,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五)组织群众性观鸟比赛、数鸟活动等,形成浓厚的爱鸟护鸟社会风尚。
四、活动要求
(一)各市(县、区)林业部门、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要高度重视爱鸟周活动,认真制订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努力创新形式、充实内容,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二)注重发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中国鸟类之乡”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通过开展生动活泼的体验式活动,使其成为向广大公众普及生态保护理念的前沿阵地。
(三)重点加强青少年生态道德教育,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生态观。
(四)充分调动各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员的主观能动性,号召会员积极参与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会员队伍,“一人带动一家”,让生态文明走入千家万户。
(五)发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做到“电视有节目、电台有声音、报刊有文字、网络有视频”,形成强大宣传舆论攻势。
(五)在抓好宣传教育的同时,深入组织开展保护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密切关注候鸟迁徙过程中出现的乱捕滥猎现象。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餐饮行业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组织护林员等基层林业干部职工开展“拆除鸟网”、“清理铁铗”等专项行动;适时会同渔政、工商、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爱鸟周”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着重把生态文化气息浓、生态知识承载多、公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和内容总结提炼出来,形成书面材料报设区市林业局汇总。请各设区市林业局于4月30日前,将辖区内“爱鸟周”工作总结和主要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联系人:刘伯锋、李丽婷,联系电话:0591-87859960),电子版材料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林业厅
2015年3月6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0.03.2015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