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农业部要求各地切实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对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代宰”行为等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
《方案》指出,各地要围绕生猪屠宰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查小型屠宰场点所在地、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周边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重点风险区域,盯紧小型屠宰场点、“代宰”屠宰厂(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监管目标,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重点违法行为,力争在屠宰违法行为大案要案查处、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创设、屠宰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方案》要求,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一是摸排清理,管控风险。深入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系统梳理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二是完善记录,落实责任。督促屠宰厂(场)落实屠宰生产记录制度,落实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代宰”企业建立委托屠宰协议制度,健全“代宰”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三是严惩重处,打击违法。对屠宰违法线索,要深挖严查、一查到底,对查处的注水、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猪和情节严重的私屠滥宰等违法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四是常长结合,创新监管。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屠宰企业日常监管。逐步推行生猪屠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构建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飞行检查制度,强化检打联动,实行痕迹化管理,健全完善屠宰监管机制。
《方案》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对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监管执法。要强化地区间联合执法,定期开展跨地域联合执法。要建立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事件要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