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动员部署。厦门市委王蒙徽书记多次强调要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厦门市政府刘可清市长要求引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厦门市委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把安全标准化创建提升工程作为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来抓。厦门市政府成立由李栋梁副市长任组长、各区政府(象屿、火炬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市经发局、教育局、卫生局等35个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安监局;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厦府〔2014〕225号),市安委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市政府召开了“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部署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
二、政府安办加强督促指导,完善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安全标准化办公室建设。 厦门市安办确定了“举全局之力推动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的工作思路;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从各处室、直属单位抽调8名人员,加强安全标准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推进全市“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 二是加强协调指导。 厦门市安办主动到10个市直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与各部门在“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分工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市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全市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的意见》、《关于抓好全市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典型示范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全市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制度的意见》等5个指导性文件,为各级各部门推进“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提供指导。 三是加强过程管控。 厦门市安办制定了定期报告、定期通报、走访调研、指导服务、联络员会议、信息化管理、考核督导、年度总结表彰等八项工作制度,强化对各级各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的过程管控。(省安监局监管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