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分房产纷争要告儿子 法院驳回其解除关系请求

18.11.2015  18:08

  要求解除继父子关系,最终被法院驳回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翔法宣)“给了大儿子一处老宅,剩下的那处老宅就该给小儿子了。”在翔安老人阿福看来,这是为了公平。可大儿子阿军并不这么想,坚持另外那处老宅也有自己的一份。为了这事,日前,阿福一怒之下上法院,要求解除他和阿军的继父子关系。

   老人告儿子 要解除关系

  40年前,阿福与单亲妈妈阿香结婚,阿香带来了她和前夫生育的四个孩子,阿军就是其中一个。对这些孩子,阿福视如己出,尽心尽力将他们抚养成人。到了适婚年龄,阿福张罗着给阿军娶妻,将家里的一栋房子分给了他。阿福自认为自己对阿军已是尽心尽责,可阿军所为伤透了他的心。

  “我要跟他解除继父子关系!”今年3月,阿福一纸诉状将儿子阿军告上了法庭,“他不想报答我的养育之恩,总是恶语相对,还经常打骂我。”阿福称,儿媳妇将自己和老伴赶到破旧的老房子里住;后来因夫妻俩无暇照顾孩子,两位老人又回去帮忙带孩子;4年之后,再次被赶出……在阿福的记忆里,阿军夫妇对老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对于这样的儿子,阿福早已心灰意冷。

  “他还想占我另一处房产!”这次,因为房产一事,父子俩闹得不可开交,村干部、老人会介入调解,阿军都不予理会。无奈之下,阿福才萌生了解除继父子关系的念头。

   父子起隔阂 缘于分房产

  事情还得从阿福名下的两处老宅说起。

  阿军结婚前,阿福拿出其中一老宅平分给了阿军及其弟弟小兵两人。后来,阿军申请了房屋翻建,直接将整块地据为己有。阿福看在眼里,总觉得小兵受了欺负。后来,在处理另一座老宅时,阿福为了公平起见,执意要将该老宅给小兵。这么一来,阿军不干了。阿军认为,另一座老宅应该是他和小兵共有。但在老父亲阿福看来,不论如何,一人一座才是最公平的。

  因为老宅分割一事,父子俩没少吵架。争吵过程中,两人渐渐产生了隔阂。

  “我不同意解除继父子关系。”阿军一再强调。被扣上“不孝子”的头衔,阿军也很委屈。他否认了打骂老人的行为,并称自己赡养过老人,只是后来因家庭经济困难中断了。

   法院驳回解除关系请求

  经审理,翔安法院认为,父子俩的隔阂源于房产分割,根本没到解除继父子关系的地步。同时,阿军应行孝敬长辈之道,给予必要的关心照顾,并尊重阿福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阿福在财产处理方面也应注意倾听、采纳合法、合理的不同意见,加强沟通。

  翔安法院最终驳回了阿福要求解除关系的诉讼请求。

  翔安法院法官蔡嘉昌介绍,本案中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属于抚养关系型,此关系等同于一般父母子女关系。“只有虐待、遗弃等导致一方无法生存的,特别严重的,关系恶劣的,才会考虑解除。”解除了继父子关系,不单是表面上断绝关系,也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