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纳税服务投诉20日内办结
03.08.2015 14:04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税务总局印发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办法已不能满足纳税人的现实需求。因此税务总局对办法进行了修订,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修订后的办法将受理、办理的时限分别压缩为2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但考虑到服务态度投诉处理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对税务部门接到服务态度投诉,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另外,新办法增加了投诉回访条款,要求税务部门在投诉事项办理结束后,对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的实名投诉人进行回访。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03.08.201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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