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9.09.2016  19:41
  

  新华网福州9月19日电(袁羽)福建省纪委近日通报10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包括违规公款吃喝、超范围接待、违规发放会议补贴等问题。

  福建省商务厅下属省贸易促进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宋丹玲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1月16日,宋丹玲组织40名中心干部、职工在福州贵安世纪金源大饭店开展“拓展活动”,当天中午在该饭店聚餐,共花费公款6343元。经省纪委和省直工委同意,给予宋丹玲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福建省文化厅下属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党支部副书记、馆长丁海祥超范围接待问题。2013年1月和8月,经丁海祥安排,闽越王城博物馆工作人员2次陪同来访外单位人员分别到江西上饶三清山、武夷山景区旅游,2次旅游产生的费用11880元用公款报销。此外,丁海祥还指使他人替换原始会计凭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KTV、足浴和个人宴请等费用,合计19850元。经征求省纪委意见和省直工委同意,给予丁海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缴相关费用。同时,省文化厅给予其撤销行政职务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为八级,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

  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下属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原副馆长汤家庆借公务考察之机私自带人公款旅游问题。汤家庆在任职期间,于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借前往四川、河南有关纪念馆、博物馆进行公务考察之机,带领2名工作人员借道游览了乐山大佛、九寨沟、龙门石窟和嵩山少林寺等景区,并在单位违规报销住宿费、机票车票、差旅伙食补助7438元。经研究决定,给予汤家庆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福州民天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赠送节礼问题。2013年春节前夕,时任民天实业董事长江琦华在民天集团行政例会上提出利用企业产品赠送节礼方案,民天集团董事长林慈主持会议并同意。董事会秘书颜松生负责以农副产品领用券形式进行送礼。福州市纪委分别给予林慈、江琦华、颜松生党内警告处分。

  闽侯惠民巴士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鸿萍违规购送月饼问题。2013年9月,陈鸿萍安排工作人员利用公款购买月饼送礼。福州市国资委纪委给予陈鸿萍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闽桥房屋征收工程处副主任郑航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2月,郑航赴云南旅游结束后,在福州闽桥房屋征收工程处报销旅游费用2569元。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纪委给予郑航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报销的费用。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余巧新违规停放公车问题。2016年元旦假期,余巧新未对公车进行定点停放,未经批准私自将公车停放在私人小区地下停车场,造成不良影响。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余巧新行政记过处分,并扣发其当月奖金。

  将乐县大源乡党委原宣传统战委员林云收受节礼问题。林云在2014年至2015年中秋等节日期间,收受工程承包商所送的超市购物卡总计5000元。将乐县纪委给予林云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沙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副主任科员、县影剧院经理林金松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7日,林金松私自驾驶县影剧院公车,携带家人到沙县高砂镇樟墩村吃年夜饭。沙县纪委给予林金松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大田县建材工业公司原经理柳树明违规发放会议补贴问题。2016年3月23日,经柳树明签批同意,大田县建材工业公司以误工补贴名义,向参加有关会议的29名人员,每人发放现金补贴200元,总计5800元。此外,柳树明还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大田县纪委给予柳树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田县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党委免去其县建材工业公司经理职务。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