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国企人员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4.09.2016  14:43

  福州晚报9月14日讯(记者 邱泉盛 通讯员 榕纪宣)日前,福州市纪委对4起国有企业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福州民天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赠送节礼问题。2013年春节前夕,时任民天实业董事长江琦华在民天集团行政例会上提出利用企业产品赠送节礼方案,民天集团董事长林慈主持会议并同意。董事会秘书颜松生负责以农副产品领用券形式进行送礼。福州市纪委分别给予林慈、江琦华、颜松生党内警告处分。

  闽侯惠民巴士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鸿萍违规购送月饼问题。2013年9月,陈鸿萍安排工作人员利用公款购买月饼送礼。福州市国资委纪委给予陈鸿萍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闽桥房屋征收工程处副主任郑航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2月,郑航赴云南旅游结束后,在福州闽桥房屋征收工程处报销旅游费用2569元。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纪委给予郑航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报销的费用。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余巧新违规停放公车问题。2016年元旦假期,余巧新未对公车进行定点停放,未经批准私自将公车停放在私人小区地下停车场,造成不良影响。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余巧新行政记过处分,并扣发其当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