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5日,福建省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端午假期将至之际,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宁德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处级)李昌林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11月、2017年2月,李昌林两次应邀参加该市某民营医院投资经营人在医院内部餐厅的宴请;2017年3月,省委巡视组在宁德巡视期间,李昌林仍然我行我素,再次到该餐厅顶风违纪接受宴请;此外,2017年2月,李昌林还携其私人朋友共6人,在福鼎某酒楼接受该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2017年4月,宁德市纪委给予李昌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5月,宁德市委免去其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连城县副县长罗丽琴(非中共党员)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旅游等问题。2015年5月,罗丽琴以招商考察为名,接受该县工业园区某科技有限公司安排的新疆旅游活动,该公司为其个人支付费用2773元;此外,罗丽琴又在工业园区管委会报销往返机票费用3090元。2017年4月,龙岩市监察局给予罗丽琴行政记过处分,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泰宁县林业局副局长杨流平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6年10月5日,杨流平在操办儿子婚宴时,邀请其管理和服务的木材加工经营企业主、个体户共8人参加,并收受上述人员礼金4400元;同时,收受下属同事礼金26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4月,泰宁县纪委给予杨流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违规收送节礼等“节日病”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政治定力,按照严实深细工作要求,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要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老问题,对隐形变异新动向,都要露头就打、决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记者 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