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提出“六不准”新要求 廉洁自律过两节
27.12.2014 11:42
本文来源: 新华
记者昨日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日前,省纪委就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纪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纪律,严肃执纪,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通知在重申“九个严禁”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六不准”的新要求:一是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用公款大吃大喝;二是不准翻新花样,违规收送包括提货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各种形式的年货节礼;三是不准将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报销范围;四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以及转嫁、摊派各种费用;五是不准组织或参与铺张浪费、挥霍奢侈活动;六是不准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或以赌博为名变相收受贿赂。
通知强调,省纪委将组织督查组,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记者 黄戎杰)
本文来源: 新华
27.12.201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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