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两年6次节日反腐 部署次数多发布时间提前

07.09.2014  19:50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近期,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细致入微的中秋反腐措施密集发布。

今天上午,中纪委网站在头条要闻位置发出地方和部门“四风”问题举报方式一览表(部分),收录了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个国家机关部委和杭州等5个大中城市的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

中纪委网站称,一些地方和部门陆续出台禁令和措施,并公布了电话、邮箱等举报方式,畅通渠道,欢迎群众举报,狠刹两节的不正之风。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这已是中纪委两年来第6次发布“节日反腐令”,而部署的次数逐渐增多,时间也更为提前。中纪委将节日反腐的警示牌一再前移。

中秋节前 作出3次反腐部署

明天就是中秋节,9月4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黄树贤做客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节目。

他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要紧紧盯住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私人宴请,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等容易发生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这已是近期中纪委针对“公款送月饼节礼”第三次作出部署。在此之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月7日推出“每月e题”,邀请网友揭露公款送月饼节礼等“四风”。此后的8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此问题开设举报窗,同时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其实,早在中秋节前的7月24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就印发通知,要求国家机关中秋、国庆节假日严禁送礼、宴请、旅游、发放财物。此后,各地各部门纷纷发出“四风”禁令。

官方在中秋前集中部署反腐,今年并不是先例。去年中秋国庆前夕,包括中办、国办、中纪委等在内,官方就曾数度作出部署,要求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事实上,十八大以来,“逢节必令”已成中纪委的惯例。2012年12月,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不久,中纪委就针对2013年元旦、春节发出通知,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在这份通知中,中纪委用了9个“严禁”。这也是十八大后,中央出台的第一个节日禁令。

此后,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庆,中国官方或发出通知,或部署检查,一道道节日禁令直指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19省纪委 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禁令与举报同时部署,这是十八大后中纪委节日反腐的一大特点。

今天上午发布的举报方式一览表共计收录了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个国家机关部委和杭州等5个大中城市的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网站。

去年9月初,中央的“月饼禁令”发出后不久,中央纪委网站公布了“两节”不正之风举报电话、邮箱等。同年11月,在发出“贺卡禁令”不久后,中央纪委又发出“爆竹禁令”,并在网站上设置了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买赠年货节礼的举报窗口。

其实,更大的震慑来自于节日期间的“点名通报”。今年“五一”前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从4月8日起到5月12日,共分5期公布了956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

今年中秋节前,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早早开设了“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等界面,让网民可自发举报相关问题。

这一栏目并非全年常设。上一次中纪委开设这样的“每周通报”,是在今年“五一”前。

出手”更提前 节前47天禁令发布

2012年底,中纪委在距离2013年元旦还有4天时,针对元旦春节发出禁令;在2013年中秋前,中纪委的节前禁令提前了16天;在距离2014年新年还有两个月之际,中纪委就发出了“贺卡禁令”,在距离农历新年还有40天之际,发出“年货禁令”,而此次发布的禁令提前到47天。

根据通报,上述8月时间段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62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据统计,其中明确指出与中秋节庆违规送礼相关的有11起。

除了群众举报和点名通报,在一些节日前夕,中纪委高层通过讲话、约谈、督导等形式,强调纪检队伍严格执纪监督,这亦成为节日反腐的重要一环。

其中,北京、陕西、吉林、四川各有2起被曝光,江苏、安徽、广西各有1起。从违规方式来看,违规(公款)发放月饼等礼物的最多,有5起。

此外,干部利用“中秋节”名义的“揩油”方式也五花八门:接受私企赠送卡券、公款吃喝、发放中秋过节费、个人收受私企礼金、向职工推销自家月饼、套取公款用于村里送礼支出的,各1起。

多数案件并未公布具体涉案金额,其中颇为显眼的,是一起“30盒月饼”引发的违规案。被查处的是北京环兴街区清洁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经理王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