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上半年党政纪处分96人 移送司法机关21人

09.09.2014  11:46

    今年以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贯彻省纪委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注重“抓早抓小”,持续正风肃纪,积极完善制度,坚持严惩腐败。

    坚持抓早抓小,打好“预防针

    建立并落实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审计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制度。针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28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9名市属国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及时拉袖子、敲警钟。向信访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热点突出的单位发出书面建议函,督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每年开展市管干部任前集中廉政教育,市纪委主要领导到市委党校结合典型案例为学员讲授党课,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正风肃纪,架设“高压线

    针对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严肃纪律要求,持续不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今年以来,连续下发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多份正风肃纪通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开展明察暗访150余次,严肃查处3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37人次,党政纪处分12人。着力整治“庸作为、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效能问责103人。

    坚持完善制度,扎紧“铁笼子

    提出《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指南》,实现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出台《干部选拔任用事前征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制度,加强选人用人的廉政把关。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三公”经费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管理、工会经费支出、会所整治等多项制度规定,加强源头防治。

    坚持严惩腐败,攥紧“铁拳头

    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牵头作用,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加强办案力量,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全面清理上报历年案件线索419条、重要岗位重要干部线索13条。1月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12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069件次;初查核实线索178件,转立案10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6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3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厦门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