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扎实推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18.05.2016  18:53

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机制。 重点围绕“八有”,对各镇街监管工作实行绩效量化考核。2016年,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全市农业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达35分(满分100分)。 二是成立安全监管队伍。 对全市51个蔬菜种植面积300亩以上(不含企业生产基地)的行政村,遴选1名农技员兼任村级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员,建立了一支“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设备匹配、服务规范、监管有力”的村级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给予村级蔬菜监管员每月补贴300元。 三是强化资金投入。 市里安排资金98万元,用于检测设备购置、乡镇监管示范点建设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等工作。此外,在原有建设基础上采取资源优化整合,追加投入145万元进行质检体系检测设备购置和实验室升级改造。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充分利用报刊、网络、“12316”热线、“聚焦三农”栏目、《病虫情报》等平台,大力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等知识。今年以来共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兽药规范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各类培训宣传活动7场次,累计发放《农业标准公技术规范手册》、《农产品质量安全100问》等宣传培训材料1.4万余份。 五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累计完成检测3000余份。配合上级农业部门共抽取农产品91批次,无发现不合格情况;2016年1-4月累计抽检份数29643份,合格率100%;2016年1-4月,共立案查处4起,累计罚没金额5.98万元;去年以来,共查处病死猪与生猪私宰案件8起,罚没款20万元,涉嫌刑事的案件由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