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局开展“保护红色文化遗址、利用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宣传月活动

07.03.2017  20:03

 

  3月1日,《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三明市局在列东街职工文化广场开展“保护红色文化遗址、利用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宣传推广活动。活动以发放宣传单、宣传品,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进行,取得较好的成效。

  该《办法》是我省首部专门针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进行立法的政府规章,也是三明市政府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性政府规章,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红色文化资源的高度重视,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发挥遗址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办法》的制定实施,为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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