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首次诉前调解金融纠纷案

04.06.2021  18:35

没想到当天就能拿到法律文书,不仅不用到法院起诉来回奔波,而且还省去了上万元诉讼费,真是太便捷高效了。”某银行员工在调解结束后赞叹道。

近日,漳浦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下文简称“中心”)高效、圆满化解一起标的额85万元的金融借款纠纷,这是该中心成立以来首例在诉前调解成功的金融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专业高效、认真负责的工作给予了一致好评,对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连连点赞。

10年前,80后东北小伙张某,来到漳浦创业成立某泳装出口公司,2019年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某银行借款100万元,2020年因突如其来的疫情导致大量出口订单被取消,至今企业未能正常经营。贷款到期后,该公司尚欠银行85万元,形成逾期贷款。在多次催收无果后,该银行来到中心申请调解,中心接受申请后,经过电话沟通,张某同意前来现场调解。

在了解到双方有调解意愿后,当天下午,专职调解员和常驻中心的联络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并提出中肯建议,双方同意分期还款,但银行提出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由张某支付的请求,却让张某难以接受。

为此,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不仅可以高效解决纠纷,同时不收取任何诉讼费用。

也就是我们可以省下上万元诉讼费?还不用来回跑!”银行得知可免去诉讼费用支出后,主动提出放弃律师费的请求。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并当天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当即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该案得到了高效便捷的处理,前后仅用时1天。

经法院审查并裁定确认的调解协议与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一样具有执行效力。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诉讼成本,更保护了银行债权,纾解了企业困难,实现了银行和企业的双赢。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