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文化体育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党员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精神

24.07.2015  19:42

自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下发以来,漳平市文体局高度重视,四项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成立“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明确“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责任落实,切实纠正不良习气。二是认真学习贯彻,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同时深入开展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良习气,提出纠正整改意见。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清风正气。通过宣传栏、网站、简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意见》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转作风、扬正气转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作风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和上班纪律。通过强服务、转作风、树形象,改进政风行风,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