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累犯男专盗电瓶 再次同一天入狱

30.04.2015  17:51

  2013年11月11日,邱某与潭某因盗窃罪在同一天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入狱。然而,二人出狱后不仅不思悔改,而且二人还联合起来作案,专门盗窃他人电动车的电瓶。结果,二人双双落网,再次在同一天被判入狱。

  2014年5月,刚被刑满释放4个月的邱某又开始作案,在三天时间内窃取了三辆电动车上的电瓶。频频得手的邱某,又联系到了与其在同一天入狱的潭某,要求他与其一同作案,潭某竟也欣然答应。此后,二人开始一起作案,窃取了4辆电动车上的电瓶,并转卖给别人。2014年6月5日,二人又相约一同作案,被巡逻的民警抓了正着。经过鉴定,被盗走的电动车电瓶价值合计252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与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两被告人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于累犯。最终,结合两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邱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东南网讯(记者 邓忠卫 通讯员 许锦艺 郑琪 苏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