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握党纪戒尺 加强纪律审查

28.12.2015  08:53

  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围绕“党纪监督”核心,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8700多万共产党员明确崇德向善的“高线”,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

  深化认识,管住大多数。两项党规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之举,又是治本之策。我们要充分理解和掌握“八条规范”、“六大纪律”,领会“四个必须”和“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等新增内容的要义。如果“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其结果必然是“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如果退守至法律防线,只有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多数党员都“脱管”、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纪必须先于国法、严于国法,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就是要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在先行表率中永葆我们党的先锋队性质。因此我们要靠法律惩治贪渎腐败的极少数,靠党规党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

  加大宣传,掀起学习高潮。纪律挺在前,宣传要先行。驻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监察机构在抓好驻局干部《准则》《条例》学习的同时,还专门向局党组书记汇报市纪委专题学习会议精神。将《准则》《条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局长办公会学习,要求各党支部各党小组进行认真学习。通过局内网公告、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全局党员认真学习《准则》《条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准则》《条例》及相关辅导材料的征订工作,共计征订70册,确保“党员全覆盖学习、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学习、纪检干部深入学习”。近期还将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测试,不断改进教育方式,强化教育实效,使《准则》《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掀起学习新高潮。

  强化纪律审查,注重党规执行。驻局纪检监察机构结合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行动。党内法规制度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一是要积极适应《准则》《条例》的新变化。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认真落实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纪律和规矩问题纳入监督执纪和纪律审查的重点。二是要积极拓展问题线索的来源渠道。改变惯性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紧贴规划管理业务工作,把握权力运行规律,拉长“耳朵”、擦亮“眼睛”,不等不靠,主动探寻违纪违法问题的蛛丝马迹。三是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关注“三公经费”、“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和通报曝光力度,“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驻局纪检监察机构将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契机,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模范遵守纪律、敢于亮剑,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不断深化规划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作者系驻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涂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