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索贿法官”受贿20多万元被起诉

24.06.2014  11:35

    新华网福州6月24日电(记者 王雄)福建泉州市洛江区法院执行庭原副庭长王通向当事人索要执行款提成时,被当事人录下相关视频。此事经媒体曝光后,“索贿法官”王通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王通涉嫌受贿20多万元,已由泉港区检察院移送起诉。

    2013年11月18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法院法官索贿被偷拍 涉事者承认视频属实》为题,报道了泉州市洛江区执行法官王通向当事人索要执行款“提成”事宜。该报道称,当事人郑加发有一起借贷纠纷案在洛江区法院执行,他找到时任洛江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的王通疏通关系。王通告知郑加发,执行5万要提成10%,即5000元。尔后,王通到当事人家中收取了相关款项。整个收款过程,被郑加发全部录下。

    此事被媒体曝光后,2013年10月26日,洛江法院将涉事法官王通“双开”,但通报称其只向当事人索取和收受人民币3000元。三天后,洛江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王通的审判员、副庭长职务,并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记者了解到,王通索贿案败露后,就在检察机关要将其抓捕时却不知去向。今年春节后,办案检察官辗转多省,最终在湖南将其抓获。归案后,王通承认其受贿多次,涉案金额有20多万元,并供出该院其他法官受贿情况。

    据悉,“索贿法官”王通受贿一案主要由洛江区检察院侦办,经泉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决定该案由泉港区检察院移送起诉,近期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