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12315系统启用新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

23.06.2014  13:24
  为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解决消费纠纷工作效能,进一步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龙岩市工商局12315以新《消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实施为契机,结合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实际,于2014年6月1日起启用新消费者投诉文书。新的消费这投诉文书包括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书等9种文书的样式,并制发了使用规范,对启用时间、文书编号、文书送达和印制规格等作了进一步明确,明确了统一编号规则,增强了文书的可操作性。同时,将定期对文书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和收集好的建议,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质量,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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