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一系列措施促电商发展 新建万人社区将试点配送站

05.05.2015  08:48

    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可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帮助本地传统企业“触电”,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在新建万人社区先行试点社区配送站……导报记者昨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近日厦门市正式出台《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此举目的在于推进厦门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电商建自助投递终端

    不等不靠,在家门口自取,这样的自助投递终端受到不少市民青睐。根据厦门市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电商企业在厦门设立自助投递终端50个以上(含50个,下同)、每个自助投递终端不少于50个智能投递柜的,经评审认定后,按自助投递终端个数给予岛内每个2万元、岛外每个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上限200万元,最多补助3年,以后年度按新增个数补助。

    同时,加强城市配送系统(含快递)规划和建设,在新建万人社区先行试点100-200平方米的社区配送站,如效果良好后进行推广;在旧社区可采用购买或租用现有设施作为社区配送站,鼓励社区(楼宇)物业公司参与、支持快递终端投递柜的设置和管理。

    传统企业“触电”也有奖

    传统企业、名优特商品(含老字号、著名商标)企业、农产品企业运用电商拓展市场也可得到鼓励。上述《措施》规定,对上年度第一次将网络零售额纳入统计部门统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每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100万元;对非第一次纳入统计的企业,按其上年度网络零售额存量每5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50万元。

    同时,培育一批从事电子商务代理运营、营销推广、策划设计、分销应用、咨询和培训、拍摄服务等业务的专业服务企业。对上年度帮助5家以上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单家年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帮助单家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年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代理运营企业,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国家级示范基地奖200万

    今后,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将得到更多支持,上述《举措》规定,对经评审认定的具公共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电子商务平台,按其上年度平台投入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上限200万元,最多补助3年。

    同时,引导电商企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产业链完整、专业性强、配套齐全、集聚效应明显的电商基地(含园区、楼宇)。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电商企业入驻率达40%以上的电商基地,经评审后按每1万平方米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基地上限10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以上两项基地奖励不重复,可补差)。

    记者 张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