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创建 文明清明开明
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
三明作为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发祥地之一,精神文明创建始终与城市建设发展相伴相生、相互促进。上世纪80年代初,三明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984年,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1985年,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三明市“1984年度文明城市”。1993年,全国首次文明办主任座谈会在三明召开,肯定了我市“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的经验。从1996年开始第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三明市连续五次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15年,三明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殊荣。回顾30年的创建历程,我市主要做法经验是:
一、突出机制建设,坚持常抓不懈
我们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接力,一以贯之。一是一任连着一任干。1983年在全国率先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内容,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30年来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创城决心从未动摇,力度从未减弱。二是一级带着一级做,成立市委书记任总指挥、市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的创城指挥部,实行创城“一把手”工程;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把创建指标转化为各级各部门的常态工作。市委市政府与各责任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每季度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进行一次考评,每两月对街道、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测评,将考评成绩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三是一年接着一年干。30年来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委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实行厅级领导联系市区共建片制度,市委常委会每年定期专题研究创城,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着力使创建工作年年有新举措,年年有新进步。
二、突出内涵建设,坚持提升素质
我们始终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上,把培育人、塑造人、提升人作为根本任务,努力创出特色,形成品牌。一是建设“首善”之城。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在全国率先建立“文明市民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等市民教育平台,在全省率先成立社会志愿者协会,开展“好人在行动、好事在身边、满意在三明”主题活动,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六联育人”机制,落实价值观从娃娃抓起的战略工程。二是打造“共建”载体。1986年即成立区域共建精神文明协调委员会,形成了“思想工作联做、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科学文化联教、环境建设联搞、经济工作联抓”的“六联六建”工作模式,一直延续至今。30年来我们不断拓展和深化共建内涵,走出了一条社区共建、城乡共建、军民共建、区域共建和惠民设施共建的文明共建新路子,使“共建共享”成为三明精神文明创建的最重要的经验之一。三是突出“满意”主题。1987年至今,连续29年在全市广泛开展“满意在车间”、“满意在科室”、“满意在公交”、“满意在学校”等“满意在三明”系列活动,有力提升了群众对城市服务、公共秩序、市容卫生、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满意度,“满意在三明”成为三明最具知名度的一张城市名片。四是创优发展环境。我们始终把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支撑,坚持以文明城市的标准引领发展,不断促进产业转型,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坚持以文明城市创建带动党风政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使我市成为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设区市之一;坚持通过文明创建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推进“一河两岸”景观改造、城市绿道等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体育馆等一批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森林城市等“多城同创”,不断为文明城市增色加码。
三、突出民生建设,坚持利民惠民
我们秉持“便民利民乐民化民”创建理念,重在回应民意诉求,使创建过程成为改善民生、惠民利民的过程。一是让群众生活更加舒心。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数字城管系统投入运营,集中力量整治城市“脏乱差”,打好市容管理、道路交通、社区民生、市场创优、“五小行业”、育人环境、场馆达标、文明行为培育等“八大攻坚战”。统筹推进造林绿化、水土保持、节能减排等工作。持续开展“九联一体化,服务千万家”主题服务,组织近40个部门进社区联动服务,市民生活更加便利。二是让群众生活更具品质。积极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配齐配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扶持广场文化、流动舞台车等重点民生项目,培育文化活动品牌。连续20年举办一年一度的三明市麒麟文化艺术节暨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推出一批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红色文化、抗战文化等文艺精品力作。持续开展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每年开展百场文艺下乡演出、百场广播现场直播、百部优秀影片放映活动。三是让群众生活更有保障。加强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率、配租配售率均居全省前列;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社会治安满意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并保持动态为零,率先建立统筹城乡就业服务平台,率先推行农民工“就业保障卡”服务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和新农合全市统筹。
这次中央授予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既是荣誉也是鼓励鞭策。我们深知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将按照尤权书记的“要珍惜荣誉,真正做到名符其实”的批示要求以及这次表彰大会精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进取姿态、更加切实有力的创建措施、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让三明更加文明清明开明,让更多的市民和八方来客共同点赞三明、热爱三明,共同呵护和捍卫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