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出台办法保护我省种粮农民利益

30.09.2017  21:10

近日,福建省粮食局针对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各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一是与省财政厅进一步商讨改进《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努力解决实际操作与部门预算细化之间的矛盾;二是督促省粮油质量监测所与福建工贸学校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核算,真实反映各项收支及结余情况;三是将长期存放在下属企业的补偿款收回,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报财政批复后统筹安排使用;四是对超发的津补贴以及不规范的接待进行退款处理;五是出台《福建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闽粮法〔2017〕165号),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购企业逐项进行对照,全面落实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切实将储备订单粮食合同签订到种粮农户,严格按规定兑付直接补贴资金,并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收购服务、组织开展粮食收购专项检查等几方面完善粮食收购工作,确保直接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维护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省厅机关事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