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局强化“两节”纪律 落实“八项规定”

04.11.2016  16:08

  日前,卢林局长主持召开会议,部署“两节”工作,强化“两节”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四风”。会议传达《福州市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细化方案》精神,并对落实“八项规定”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确保传达部署到位、责任分解到位。二是全面营造“两节”期间廉洁过节舆论氛围,宣传“八不准”“八不得”的纪律要求。三是抓好“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自查自纠工作,包括财务内审、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不得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厉行勤俭节约,不得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不得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得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月饼和土特产等,不得参加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