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粮食局四方面做好粮食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10.10.2016  16:06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依法管粮,公正执法。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公开透明,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三是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专业人才库。建立了军粮供应企业、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经营者,以及纳入粮食加工业统计范围的粮食经营者名录,共计13个,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组建了具有监督检查资格证或行政执法资格证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6人。四是积极开展 “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1)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并按照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的10%的原则,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共2个,分别为中都粮食购销站和下都粮食购销站;按照执法检查人员选派不少于2人的原则,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2名检查人员。(2)检查结果表明,2家企业均能较好地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我县出台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政策,具备粮食收购资格,能认真遵守“五要五不准”,依法依规检斤验质,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及时兑付售粮款,不存在违法收购行为及损害售粮农户利益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