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定向销售粮食监管工作的通知
13.06.2016 18:08
本文来源: 粮食局
闽粮办调〔2016〕25号
漳州、龙岩、莆田市粮食局:
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安排定向销售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的国家政策性粮食工作,已分别于5月27日和6月3日在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及联网的各省(区、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举办,并将陆续进行。现将福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提供的第一、第二批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国家政策性粮食成交情况告知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粮食定向销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粮电〔2016〕8号)要求,切实加强对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国家政策性粮食流向和使用情况的监管等工作。
附件:1.2016年5月27日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粮食成交结果(点击下载)
2.2016年6月3日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粮食成交结果(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3.06.2016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