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1.08.2017  21:02

闽粮调〔2017〕170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行业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的通知》(国粮办储〔2016〕273号)要求,我局从2016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一轮全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全员培训工作。根据2017年7月全国“两个安全”暨粮食仓储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推进我省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认真 组织 “一规定两守则” 学习培训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的通知》(闽粮调〔2016〕225号),各地按照“由上至下、逐级开展”的原则,先后完成了各级师资人员培训和市县粮食局分管领导及人员,以及企业、粮库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直接培训;绝大多数的企业也完成对基层粮库相关管理与作业人员的一轮培训,但开展不平衡,参差不齐还有差距。当前,国家粮食局精心制定的《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教学片已上线,可从国家粮食局政府网(chinagrain.gov.cn )-“业务频道”-“仓储管理”进入观看或通过福建省粮食局政府网(fjgrain.com)-“仓储调控”链接观看,观看办法:一是通过PC端登陆www.liangshiyun.com网址,进入“粮储学习”观看;二是通过手机扫描www.liangshiyun.com下方二维码安装APP,进入“微课堂”观看。各地各单位务必要精心组织,通过上述方式进入“粮储云”,认真观看两个守则教学片,利用“一规定两守则培训测试系统”进行自发测试,同时根据需求抽取若干试题 ,组织开展开卷或闭卷考试,通过考试提高培训质量,使所有从业人员切实做到应知应会应责。各地“一规定两守则”培训情况纳入2017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比内容,届时请各地将培训结果于2017年10月底前上报省局调控处。

二、切实把培训过程作为加强管理的过程。 各地各单位要以培训为契机,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展仓储精细化管理。着重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福建省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储粮管理制度。储粮制度必须涵盖查仓保粮、粮食出入库、储粮安全责任、科学保粮、质量检测、粮油储存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内容。各地要加强与科研院校联系,跟踪最新储粮技术成果,要以粮库新建、扩建和提升改造为契机,围绕实现绿色仓储、智能仓储和经济仓储的总体目标,积极推广惰性粉防虫、充氮气调、低温准低温等绿色储粮技术,以及“四合一”升级版等储粮新技术,同时努力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

        三、 认真开展粮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地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以及张务锋局长在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粮食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下坚实基础。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粮食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发改粮食〔2017〕1431号)、《福建省粮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粮行〔2017〕157号)要求,在全省粮食系统认真开展各类政策性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紧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守住不发生严重霉粮坏粮事故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特别是加强粮库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通过强化安防、开展不间断巡查、边整边改、每周分析汇报、持续督导,确保厦门会晤顺利召开。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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