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提前做好第十四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准备工作的函
12.03.2018 15:13
本文来源: 粮食局
闽粮函〔2018〕35号
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内蒙古省(区)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2005年以来,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福建粮洽会)在各主办省(区)、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已成功举办了13届,福建粮洽会得到国家粮食局和粮食业界的充分认可,成为粮油科技对接、产品展示、粮油贸易、行业交流的重要平台。
为巩固和发展福建省与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内蒙古自治区等10个粮食主产省和中粮集团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协作关系,推进业务的深度融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粮食行业转型发展,拟于2018年6月18日在福州市中国·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第十四届福建洽谈会。期间,将举办主办省(区)主题展、企业展、粮油机械设备展、粮食购销合同签约、粮油科技项目对接和粮食产业发展论坛等主题活动。请你们围绕粮洽会主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发动企业洽谈粮食贸易、征求科技科研成果和科技需求,积极参展参会。我局拟于3月中下旬召开各省联络员会,进一步商讨粮洽会各项准备工作。
福建省粮食局
2018年3月7日
(联系人:林艳星,联系电话:0591-87535113)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2.03.2018 15:13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四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科技项目对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粮办行〔2018〕14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粮食局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报》编报工作的通知
闽粮办财〔2018〕12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