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开展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09.09.2014  13:14

闽粮办〔2014〕122号

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效综〔2014〕5号)要求,我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在征求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开展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已报经省效能办备案,现正式印发实施,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留存相关资料及佐证材料,并切实把每月报送制度落实到位,将处(室)“马上就办”行动每月开展情况(从9月份开始)于当月20日前报送到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效能办。                                   

                                                                  福建省粮食局

                                                                2014年8月27日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效综〔2014〕5号)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深化“马上就办”行动。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以贯彻实施《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福建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为契机,按照突出职能转变、改善市场环境,突出改进作风、优化政府服务,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制定我局深化“马上就办”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目标、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建章立制,创新机制,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大力强化“马上就办”理念,着力提升“马上就办”实效,努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创新、廉洁、法制、服务型政府机关,全面提升粮食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推动粮食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局机关各处(室)开展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对象为全局干部职工。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部门职能转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33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各处(室)职责,加强沟通协作,优化工作服务,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责任处(室):人事处

参加处(室):机关各处(室)

完成时限:11月30日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贯彻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切实转变粮食流通监管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奖惩约束等信用监管手段,全面落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粮食监管效能;加大粮食优惠政策的宣传、指导、执行力度,注重优化流程,减少管理环节,提高效率。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责任处(室):行业管理处、调控处、监督检查处、财会处、粮油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12月30日

(三)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围绕优化审批、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依法依规提出取消、下放、转变的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省、市、县粮食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共服务(含转变管理方式)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名称、依据、标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分清即办件和承诺件。我局清单目录按要求于8月底报省审改办,并报省效能办备查。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责任处(室):行业管理处、调控处

完成时限:8月30日

(四)推行并联审批机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等问题,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推进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责任处(室):行业管理处

参加处(室):政策法规处、调控处、财会处

完成时限:12月30日

(五)梳理机关内部管理与服务事项。要围绕深化改革、正确履职,对机关内部考勤管理、值班管理、公文管理、会议管理、接待管理、车辆管理以及信访投诉处置等内部管理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明确事项性质和办理时限,并形成清单目录于8月底报省效能办备查。

牵头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委

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完成时限:8月30日

(六)完善行政服务方式。按要求按规范完成我局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理的相关工作,推行使用和共享电子文件证照,实行即时电子监察。

责任处(室):行业管理处

参加处(室):监察室、政策法规处、省粮油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12月30日

(七)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梳理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等。

责任处(室):行业管理处

参加处(室):政策法规处

完成时限:12月30日

(八)推进“三集中”改革试点。推动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审批事项办理向网上审批系统集中。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责任处(室):行业管理处、调控处、省粮油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12月30日

(九)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实施《福建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监控、绩效考评、绩效改进等环节,细化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绩效奖励惩处等挂钩的具体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完善我局相关制度规定。

牵头处(室):局绩效办

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完成时限:12月30日

(十)注重总结提升。结合学习、宣传、贯彻《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督促各处(室)对照“马上就办”要求,查找机关效能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建章立制,促进机关干部进一步更新观念、开阔思路,转变作风、改进服务。

牵头处(室):局绩效办

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完成时限:12月30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局开展深化“马上就办”

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二是把“马上就办”要求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由局绩效办牵头开展《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对“马上就办”行动成效进行自评,推动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三是局办公室牵头制订《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底前报送省效能办备案。

(二)落实责任分解。在《福建省粮食局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责任分工,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把措施和要求再以表单化的形式分解到每个处(室)和岗位,切实将处(室)开展“马上就办”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牵头处(室)要主动谋划,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牵头抓总作用;责任处(室)要认真履职,切实担负起主要责任;参与处(室)要自觉配合支持,积极主动完成交办的任务。

        (三)强化监督问责。一是组织开展“马上办、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自查工作,集中整治“懒散拖”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二是对企业和群众反映我局工作人员违反  “马上就办”要求的投诉,做到严查、快处、速结。三是认真落实《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贯彻意见的通知》(闽粮办〔2013〕80号)要求。四是健全“马上就办”目标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效能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用好效能督查建议和效能问责等法定手续,增强效能监督的威慑力。

五、实施步骤

(一)进行工作动员部署。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部署开展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实施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理念,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创新举措,转变作风,改进方法,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抓好自查整改工作。各处(室)要针对各自的职责职能,各有侧重点地开展自查工作:在工作理念上,是否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意识;在工作程序上,是否做到流程规范、环节简化、时限合理;在工作作风上,是否做到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在工作实效上,是否做到服务到位、群众满意。各处(室)要对本处(室)自查的问题进行梳理,抓好整改,不留死角。

(三)严格按节点完成任务。严格按照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和我局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和计划,建立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实施情况档案,做好会议记录、自查整改记录,创建工作原始记录,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及时完成“马上就办”行动工作总结,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完成任务。

附件: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深化“马上就办”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