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共同举办第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的函
闽粮〔2015〕函79号
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省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巩固和发展福建省与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苏、湖北等九个粮食主产省和中粮集团的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协作关系,进一步促进产销区粮食经贸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定于6月1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第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以下简称粮洽会)。本届粮洽会拟与“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第十四届福建省内产销区粮食购销协作洽谈会同时举办(三会合一),以丰富会议内容,进一步促进企业与科技项目成果对接,增强会议实效。现将《第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方案》(详见附件1)函告你们,并就共同做好本届洽谈会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贸易洽谈
(一)各省、中粮集团分别在当地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召开粮洽会的有关信息。
(二)5月5日前,各省粮食局、中粮集团将带队领导及负责贸易洽谈的联络员名单告知福建省粮食局(详见附件2)。
6月17日下午6:00召开各省政府和中粮集团代表团座谈会,晚8:30召开预备会,请各省粮食局、中粮集团代表团成员和联络员提前抵达福州入住宾馆。具体地点届时详见《会议服务指南》。
(三)5月30日前,各省粮食局、中粮集团将参会企业代表名单告知福建省粮食局,同时注明住宿要求,以便做好代表的服务工作(详见附件4)。
(四)5月30日前,各省粮食局、中粮集团将合同项目汇总表(含双方企业名称、合同品种或项目、合同数量、价格)告知福建省粮食局,其中:推荐参加现场签约的合同、项目请加以注明(详见附件5)。
各省、中粮集团推荐参加现场签约的合同、项目,由福建省粮食局初选并与相关省粮食局、中粮集团协商确定后,由各省粮食局、中粮集团分别通知相关企业,明确签约品种、数量并落实,请企业届时务必派员到会参加现场签约。
(五)5月30日前,请各省和中粮集团将粮食产量、可供商品粮源等情况的材料(800字左右)和可提供的粮食品种、数量信息汇总表告知福建省粮食局(详见附件6),以便编印供求信息指南。
(六)6月5日前,请将各省政府代表团成员名单(政府代表团由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省粮食局机关人员组成,每省控制在10名以内)和中粮集团本部人员名单告知福建省粮食局(详见附件3)。
请各省粮食局、中粮集团务必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及时传送福建省粮食局。同时,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福建省粮食局粮洽会邮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粮食局联络洽谈组联系人:
蔡建新 电话:0591—87559490
手机:18106926776、13459413605
传真:0591—87561196
二、布展参展
(一)请各主办单位指定一名展馆布置联络员,负责本省(集团)的展馆布置工作,并于5月4日前将名单(附件2)报我局(项目对接和展馆组)。
(二)5月8日前,请各主办单位将本省(集团)的参展企业名单(附件7)报我局(项目对接和展馆组)。
(三)十省的展馆统一由我局委托布展公司制作(布展费用由各省分摊),请各省按照展馆规格要求于5月15日前,将设计好的布展文字、图片等宣传资料发送给我局(项目对接和展馆组)制作。中粮集团按照要求负责本集团展区设计制作,请于5月18日前,将本集团最终确定的展馆布置方案报我局(项目对接和展馆组)。粮油机械设备等单独布展的企业自行委托布展公司制作展馆(布展费用由各参展企业负担),请单独布展的企业于5月10日前将本企业的布展方案报我局(项目对接和展馆组)。
(四)各主办单位和参展企业的布展人员请于6月12日前抵达福州,负责布置好粮油产品和设备技术项目展示。根据6·18组委会要求,各展馆的布展必须于6月16日前结束,展馆展示时间为6月17日至21日(其中:6月17日下午为省领导巡查展馆),21日下午5:00后方可撤馆,请各主办单位联络员协调做好展馆展示工作。
(五)5月中旬,我局将召开一次展馆布置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福建省粮食局项目展馆组联系人:
林艳星 电话:0591—87535113
手机:18106926726、13809513718
谢建斌 电话:0591—87552182
手机:18106926837、13959113016
传真:0591-87327625
三、宣传报道
为更好地宣传报道粮洽会的成果,展示参展企业、科研院校的形象,粮洽会期间将编印《6·18博览专刊》,并在展厅播放各主办单位和参展企业的宣传片。请各主办单位于5月20前将相关文字、图片和视频材料交我局宣传报道组。
联系人:谢建斌 电话:0591—87552182
手机:18106926837、13959113016
传真:0591-87327625
四、会议会务
(一)由于粮洽会与“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同时举行,参会人员众多,为了更好地做好粮洽会代表的服务工作,请各省给予充分理解和配合严格控制参会代表人数,每个省控制在80人以内。其他参会人员自行安排食宿。避免出现代表抵达福州而无法入住的情况发生。
(二)需要会议接送的代表,请各省粮食局、中粮集团于6月10日前将代表到达的航班、车次、始发地、到达时间及返程日期、时间、航班、车次,传真到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粮食局会务组联系人:
吴泽珍 电话:0591-87543570,
手机:13600868318、18106926703
传真:0591-87553821
附件:1.第十 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方案(点击下载)
2.第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表(点击下载)
3.第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政府代表团成员名单表(点击下载)
4.第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企业代表名单表(点击下载)
5.第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合同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
6.2015年主产省粮食企业可供粮食品种、数量信息汇总表(点击下载)
7.第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参展企业汇总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