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下达收购环节粮食卫生质量抽查任务的通知
03.08.2015 20:29
本文来源: 粮食局
闽粮行〔2015〕117号
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粮行〔2015〕58号)和2015年粮食卫生质量抽查和监测方案,省局拟组织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卫生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品种
粮食收购经营企业收购的2015年产早季稻谷。
二、抽样时间、批次
2015年8月下旬前抽取100批次。
具体抽检方案由省粮油质量监测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
三、检测依据
按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四、检测项目
国家标准(GB1350-2009)规定的质量指标、农药残留量(甲胺磷、马拉硫磷、甲基嘧啶磷和敌敌畏)、重金属镉等卫生项目。
五、承检单位
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六、完成时间
省粮油质量监测所应于9月中旬前完成收购环节2015年产早季稻谷的抽检任务 ,并将抽检数据和分析材料汇总后报省局监督检查处、行业管理处。
福建省粮食局
2015年7月24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3.08.2015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