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28.07.2015 11:02
本文来源: 粮食局
近期,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政府(管委会)必须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保障粮食市场供应、推动粮食行业健康发展等。《意见》还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和责任,并对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本文来源: 粮食局
28.07.2015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