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福建11类食品分阶段实施信息追溯

16.03.2019  12:02

  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追溯的类别品种与实施时间正式发布。新华网 刘丰 摄

  新华网福州3月15日电(刘丰)在15日举行的福建省、福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上,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追溯的类别品种与实施时间正式发布。从2019年4月起,福建将分阶段对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等11大类食品以及涉及的相关具体生产经营主体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

  这11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食盐,经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这些食品将被赋予唯一的识别追溯码,即食品代码+生产日期/批次号。

  根据要求,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按照规定上传准确、规范、完整的食品电子化信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可追溯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查验与保存责任,建立电子记录台账,如实采集记录追溯食品生产、销售、贮存、运输、召回、处置等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信息,实现追溯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覆盖了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生产企业,原粮、政策性粮食经营企业,食品批发经营者,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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