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明两年重点查办8类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
01.04.2015 00:49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3月31日讯(郑天兰) 笔者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省检察院将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此次专项工作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查办一批危害民生民利的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重点查办以下8类案件:
1、放纵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伪劣种子和农资等假冒伪劣商品的渎职犯罪案件。
2、放纵非法采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排污等危害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渎职犯罪案件。
3、土地出让流转、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4、家电下乡、燃油、粮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大中型农村沼气建设等民生专项资金管理领域渎职犯罪案件。
5、就业、养老、医保、扶贫、救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社会保障领域渎职犯罪案件。
6、放任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
7、司法机关鉴定人员徇私枉法、出具虚假鉴定;在民事审判执行过程中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危害司法公正的渎职犯罪案件。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福建省检察院要求,对于那些犯罪数额大、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果断采取提办、挂牌督办、派员参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方式集中力量予以坚决查办,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国家专项补贴等民生项目资金安全,促进涉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本文来源: 检察
01.04.2015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