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Ⅱ类保护动物鸽子鹰获救助回归大自然

09.06.2014  15:18

                         

  近日,涵江公安分局白塘派出所放生了一只国家重点Ⅱ类保护野生动物鸽子鹰。
  之前,白塘镇一村民在农田里发现一只叫不上名字的鸟类,担心这只鸟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便把鸟送到白塘派出所。派出所值班民警见这只鸟十分虚弱,便一边悉心照料,一边与相关部门联系。
  经过确认,这只鸟为“灰背隼”,俗称“鸽子鹰”,主要以小型鸟类、鼠类和昆虫等为食,属国家重点Ⅱ类保护野生动物。这只鸽子鹰体重在500克左右。
  经过一个星期来的照料,在确认鸽子鹰无恙后,民警将它带到白塘镇后宫村的海堤防护林放生,让它回归大自然。(见习记者 杨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