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查7类交通违法行为 斑马线前不礼让扣3分
30.06.2015 14:31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6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夏雨晴 通讯员 榕交警 鼓交警)道交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但昨日下午,福州华林路西湖宾馆门口路段,半个小时内,共有三辆小车在行人在斑马线通行时没有礼让,被交警拦下。
省交警总队有关人士介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是今年福建省交警将严查的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接下来,全省将开展整治行动,违者将被扣3分、罚款100元。
昨日下午5点,华林路西湖宾馆前路段,华林路东往西方向的人行道绿灯,许多行人和电动车顺着斑马线过街,但此时,两辆准备右转的的士却没有礼让,直接开进人群中,周边行人和电动车连忙避让。
交警迅速跑上前,将这两辆车牌为闽AT3077、闽AT1081的的士引导至路边,的士司机当即认错。两车被批评教育后放行。而后,一辆车牌为闽AXU575的皮卡车,同样没有对行人进行礼让,也被交警拦下批评教育。
昨日,省交警总队有关人士介绍,眼下,全省正进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今年的重点工作中,我省交警将严查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就包含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该人士说,道交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违法者,将被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处罚或者扣3分、警告处罚。接下来,全省将严查斑马线不礼让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按上限处罚。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30.06.201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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