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鲤城区交警大队、鲤城区环保局联合开展机动车“绿标区”管理现场执法工作,在市区城西路与西街交叉口设卡检查过往车辆,重点对违反限行规定行驶的无标车和黄标车进行了执法。现场查处未张贴环保标志的车辆16辆,交警大队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车辆给予口头警告;未查处到无标车和黄标车。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淘汰全部黄标车。区政府高度重视“绿标区”管理和黄标车淘汰工作,出台《鲤城区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方案》,由市、区财政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安排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从1800元到9400元不等,受理补贴从2015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截止。
同时,11月1日起,区交警部门正式启用黄标车限行区域闯禁抓拍系统,依法严厉查处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一律按计3分、罚150元处理),进一步重点加强逾期未检、未报废车辆系统源头控制等,倒逼黄标车加速淘汰。
鲤城区环保局提醒称,机动车所有人应依规定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合格标志过期的,应及时到各核发点申领,以备交警部门查验。同时,取得“黄色环保标志”严禁进入“绿标区”。此外,按程序提前报废的黄标车车主可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大霞美)办理补贴申请,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办理补贴审核。
泉州市鲤城区开展“绿标区”管理联合执法行动严查违法黄标车 -
福州08:59 03.12.2015 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