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登记跟踪管理 我省高校毕业生可享就业服务

07.10.2014  12:44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创业或参加就业准备活动。

   实名登记 跟踪管理

  据了解,省内高校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各高校均已通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实名登记;省外院校福建生源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也陆续通过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自行登记信息。实名信息包含毕业生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主要联系方式。

  《通知》要求,2015年6月30日前,各地、各机构要通过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及时登记毕业生就业服务需求等实名信息。

   推荐就业 提供帮扶

  《通知》要求,各地、各机构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及时通过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获得毕业生实名信息,逐一与其取得联系,核实就业状况,积极推荐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并通过系统实时登记就业推荐服务信息、接受就业服务情况信息、就业政策享受情况信息。

  各地、各机构将广泛收集、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通过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信息服务,提高就业服务的成功率;精心组织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搭建求职平台。

  此外,各地、各机构还将把实名登记有就业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工作对象,积极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把实名登记有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专家辅导、创业培训、项目孵化、资金扶持等创业服务。例如,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入驻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提高孵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