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为促进我省体育彩票事业健康发展,优化销售网点布局,方便群众投身公益事业购买体育彩票,根据《福建省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申请办法》(闽体〔2012〕110号)、《福建省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申请办法补充规定》(闽体彩〔2014〕93号)的相关文件规定,我中心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征召体育彩票代销网点(代理销售除竞彩及即乐彩游戏之外的所有体育彩票品种)。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户籍在拟设代销网点所在县(市、区);
(三)达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
(四)非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代销网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营业面积10平方米左右;
(二)距离现有相邻代销网点150米以上;
(三)可以安装电信部门带有VPDN宽带功能的电话;
(四)经营场所具备不损害电脑设备的安全工作环境;
(五)经营场所能安装招牌、灯箱等形象设施,有位置张贴、摆放体育彩票相关的宣传资料;
(六)能按照国家体彩中心和省体彩中心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
三、申请方法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拟设销售网点经营场所位置草图(图上标明详细地址、经营面积)、书面申请报告按指定的时间到所辖县(市、区)体彩办指定地点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详见第五条:全省九地市征召公告);
2.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销售网点,且报名信息一经录入保存,不得更改;
3.按照先申请先考察的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拟经营门店进行实地考察,确定该区域(地段)新增代销网点准业主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新征召代销网点,不收取体育彩票设备风险金,但网点业主需与省体彩中心签署“体育彩票设备保管及投保协议”,按照省体彩中心要求,为终端设备购买财产保险,保险费由省体彩中心从该网点的代销经费中代扣;
(二)未经审核批准,申请人擅自进行的场地租赁,房屋装修,设备采购等行为与我中心无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由于体育彩票设备资源有限,请尽快报名,先报先审,资源分配完毕即报名截止。
五、全省九地市征召公告
(一)福州体彩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二)厦门体彩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三)泉州体彩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四)漳州体彩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五)莆田体彩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六)宁德体彩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七)南平体彩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八)三明体彩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九)龙岩体彩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详询福建体彩网(http://www.fjtc.com.cn/)。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归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六、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监督电话
0591-87718292
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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